电视购物买个智能机却是“三无” 不能打 且看 “老人智能机”销售套路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9-10分类:插屏广告浏览:评论:30
3月18日,记者拨打了一个赵先生抄下的400电话,当时无人接听。过了一小会儿,有一个显示北京地区的号码打回来,询问“这是欧沃智能手机抢购中心,您是不是要抢购我们的欧沃手机?”记者说是,对方就开始热情地介绍“欧沃智能手机”,功能描述和3月17日“唯掌智能手机”的介绍完全一样。工作人员说,“欧沃智能手机”的广告在好几个电视台播出,现在正在抢购中。记者又询问了一遍手机的生产厂家、发货地区、有没有售后等,回答也与“唯掌智能手机”的推销者的回答一样:厂家在深圳,具体地址不知道;总公司在北京,公司名称不知道、地址不知道;不满意可退款,却提供不了售后团队的地址。记者再次描述了赵先生的遭遇,来电人员说可以给售后打电话,提供了一个电话就挂机了。记者拨打后证明,她提供的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在网上搜索电视购物+老人智能机,搜出来大批吐槽的案例,都是看电视买了手机,发现有问题找不到售后。
电视购物“挖坑”电视台要担责
据了解,电视购物针对的主要群体是老年人,推荐最多的是老人智能机和保健品,都是送货上门,货到付款,一旦发现有问题,很难找到售后。
刚刚过去的3·15期间,河北省发布十大案例,其中就有一个电视购物的案例:廊坊市消费者杨先生收看某电视台某品牌深海鱼罐头广告,根据400订购热线订购了24罐。广告承诺试吃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快递送达当天杨先生发现罐头的重量不足,便拨打购物热线,有语音告知“将有工作人员联系你”。随后有电话打来,了解情况后,对方表示通知厂家安排快递退货退款。但十几天过去了,没人联系退货。杨先生再拨打电话已无人接听,后来其电话也被拉黑。
杨先生投诉到河北省消保委后,省消保委与电视台联系沟通。在电视台广告部门的敦促下,经营者主动与杨先生联系,对杨先生进行了补偿。
河北省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许多电视购物中,消费者不知道经营者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费者维权难度较大。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电视台应当提供广告主的真实信息,如果不能提供,要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燕赵晚报
记者:刘文静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
- 上一篇:2018年最适合老年人用的三款人工智能语音电视盒子
- 下一篇:送货上门 》
相关推荐
你 发表评论:
欢迎- 插屏广告排行
- 最近发表
已有3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