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散发、张贴、投放小广告的通告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7-10分类:横幅广告浏览:评论:3
导读:为营造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制止乱贴、散发户外小广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和《东北石油大学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为营造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制止乱贴、散发户外小广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和《东北石油大学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校园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教室、食堂、图书馆、宿舍及校园道路周边等公共活动场所向过往行人散发、投放广告。
二、在校园范围内,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店铺墙体及门窗、楼道、管线和树木上张贴宣传品、悬挂条幅及各种商业性广告。
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通告规定,擅自在禁止发布印刷品广告的场所或区域发布印刷品广告的,由学校保卫部门依照《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移送公安及工商管理部门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各教学楼馆门卫和保洁员、室外保洁员、校园巡逻队员应当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和环境卫生,有责任制止和清理在本单位管理区域散发小广告以及权属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施上乱贴小广告的行为并及时清理。
五、对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的校外人员,由学校保卫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移交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六、对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的在校学生,由学校保卫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移交学生工作部门依照《东北石油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北石油大学保卫处
东北石油大学学生院
东北石油大学后勤集团
2017年9月19日
标签:手机店营业时间广告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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